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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注意事项(检测单位篇)

2021-07-07 14:20

为了帮助检测单位更好的提升验收监测服务质量,小编结合工作经验,将检测单位在验收监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分享。

1、关注监测采样条件。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前,检测单位应组织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确认监测采样条件。例如发现项目有组织废气设置的采样孔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中规定,即存在:采样位置未优先选择在垂直管道段;未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未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等情况。采样孔位置的不规范会导致采集的监测数据不准确,验收检测单位在现场踏勘时发现采样条件不能满足监测要求时,应及时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2、加强验收监测方案的审核。验收监测方案是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的依据,有助于验收监测与检查工作开展得更加规范、全面和高效。验收监测方案应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内容、现场监测注意事项、其他环保设施检查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检测单位应注重对与监测相关的核心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包括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内容(全面的监测因子、合规的监测因子的采样频次及采样方式)、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等。

3、准确记录现场验收监测时的实际工况。检测单位应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避免工况记录不准确或不记录相关生产工况。工况记录推荐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附录3

4、准确记录现场环保治理设施的相关基本参数。检测单位在现场应详细且准确的记录现场环保治理设施的相关基本参数,如排气筒管道尺寸、风量、排气筒高度、气象参数、厂界噪声背景值测试等相关基本参数,且需要在出具的验收监测数据报告中予以体现。

5、加强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保&质控。检测单位应加强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保&质控,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相关要求,检测单位质控信息要求一览如下表:


1 质控信息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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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验收监测点位和相关监测信息的标注准确性。监测数据报告需正确标注出废水(雨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噪声、固(液)体废物及辐射采样位置、图例等相关基础信息。避免标注信息与监测数据成果不符。

7、重视工作人员的执业能力的培养。检测单位的项目参与人员上岗前应通过内部或外部培训,能够准确熟练的操作相关仪器装置,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同时检测单位应真实且准确的提供的项目参与人员的执业能力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经历。不应夸大或编造项目参与人员的相关履历资料。

8、正确评价验收监测结果。检测单位在出具验收监测数据报告时应准确评价验收监测结果,避免发生对标错误或无需评价但仍出具评价结果的现象,例如无组织排放上风向达标性无需评价,但出具的数据报告中仍给出了达标或超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