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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中部分疑难问题的探讨

2022-01-04 15:09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增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国家编制众多相关的技术导则和规范。然而企业在具体实施地下水环境相关调查中发现,众多技术导则和规范的要求有所不同,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导致从业者不知该以何条款为准。本文针对上述问题,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标准、规范、导则,对同技术要点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部分解答,便于相关从业者能够根据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辨别使用。以下是相关从业人员较为关注的几个问题。

1.   监测井的井管口径和钻孔直径应该多少为合适?是否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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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以上规范、规定、文献及专家的相关意见,得出以下结论:

①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 DZ/T 0270-2014中关于井管外径设计应不小于146mm的要求,不适用于以环境调查为目的的地下水监测井建设。

②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 DZ/T 0270-2014中第四系地下水监测井钻孔直径应大于井管外径200mm以上的要求,一般是用于抽水试验井,不适用于以环境调查为目的的地下水监测井建设。

2.结合以上规范、规定、文献,专家意见:

①环境领域以调查为目的的地下水监测井井管的内径取50mm、63mm或75mm即可,有特殊需要的场地再考虑增大井径。

②环境领域的地下水监测井井管的内径不小于50mm,孔径不小于150mm,保证有足够的滤料填充空间。

2.  监测井的深度应当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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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以上规范、规定、指南,专家意见:

监测井的深度设计应综合考虑监测目标层位深度、所需采集水量、地下水埋深、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厚度,筛管(滤水管)深度应当达到已知最大地下水埋深以下至少2m,尽可能达到潜水层底板,但不应穿透该弱透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