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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南》 核心要点

2025-10-20 16:10

一、政策出台背景:破解磷石膏库环境治理难题

磷石膏作为磷化工产业核心副产物,其贮存库的环境风险防控长期备受关注。长江经济带“三磷”专项排查显示,53.61%的磷石膏库存在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防渗措施缺失、监测体系不完善、渗滤液污染等方面,对地下水安全和流域生态构成威胁。为破解这一痛点,生态环境部印发《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南》(环办固体函〔2025〕164号),为全国性排查整治提供统一技术框架与操作规范。

二、核心内容:四维度构建全周期治理体系

1排查范围与程序:实现全域覆盖

排查对象:涵盖在建、在用、停用、闭库的磷石膏库,及磷石膏堆存比例超50%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

三级流程:采用“企业自查→市级核查→省级审核”模式,企业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于8月底前完成审核,实行“自查一个、核查一个、审核一个”的动态管理。

2风险分级与整治:精准施策破局

等级划分:依据堆存规模、防渗状况、周边敏感目标等指标,将磷石膏库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2025年9月完成全域定级。

“一库一策”要求:企业需针对性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防渗修复、渗滤液处理、监测系统建设等措施,2025年10月底前报送方案,2027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高、中风险库优先启动治理,如湖北已率先推进重点库削层降坡、防渗加固工程。

3监测与监管:筑牢风险防控防线

强制监测要求:重点排查堆存体稳定性、截排洪设施有效性、渗滤液收集处理情况,强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按频次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信息化监管:优化升级磷石膏监管平台,实现贮存、运输、利用全环节数据动态监控,同步对接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4验收与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可持续

闭环验收:整治完成后实行“企业自评→市级验收→省级复查→部级复核”的四级销号制度,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域验收。

责任倒查:验收后若出现重大污染问题,将对排查、整治、核查全环节倒查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

三、地方实践:政策落地的鲜活样本

湖北:组建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与专家团队,将6市磷石膏库治理纳入党政考核,2025年已启动14座重点库防渗修复工程,推动浰河等流域水质从劣Ⅴ类提升至Ⅲ类。

云南:澄江等地开展“现场巡查+法规宣传”联动模式,重点核查渣库坝体稳定性、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人工巡查+线上监测”双重防控体系,2024年安宁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81%,年消纳量超480万吨。

四、政策意义: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型

《工作指南》的出台标志着磷石膏库治理从“分散整治”转向“系统治理”,通过明确技术标准、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协同监管,为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总磷污染控制提供关键支撑《工作指南》的实施将推动磷石膏治理从“末端处置”向“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转型,助力实现生态效益与产业升级的双赢。